民营中医松绑 期待更多鼓励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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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1月9日,国家卫计委和国家中管局联合出台了《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》。其在《加大发展社会办医的支持力度》部分指出,积极发展中医类别的医疗机构,鼓励以社会资本举办中医专科医院,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,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诊所。对此,来自业界的人士阐述了自己的观点。

 

《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》是个具有分水岭性质的文件,它的出台在制度上吸引着更多公立医院的医生走出“围城”,使更多的名医流动起来,实现社会资源的共享,这是一举多得的好事。这些实在的、易操作的政策如果贯彻实施得力,将推动社会办医的潮流。但是笔者认为,政策的落实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办医的服务措施作保障。

考核制度应体现中医特色

有人说,现代医学越来越复杂,医生需要经过长期的专业训练才可以从事相关专业,完全放开会造成鱼龙混杂的局面。其实,大可不必对此过于担心,因为中医在“一根针”的基础上发展起来,有其自身的特点,所以,对于中医人才的考核不能完全套用西医的标准。现在的政策对中医医疗机构在设置规划、人员和设备等方面规定了太多的条条框框,使社会资本举办中医专科医院/中医坐堂医诊所受到严格限制。建议有关部门调整相关准入政策,让民营中医市场发展得更顺畅,同时交由市场去优胜劣汰。

须完善监管体系

针对中医市场鱼龙混杂的局面,笔者建议放宽政策后,应建立行政监管、舆论监督和法律监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。其中,行政监管可以扭转中医市场失灵的局面,让医疗服务体系有序地发展,政策下达更加畅通;舆论监督是国际惯用的监督方式,舆论监督的优势是及时、客观;法律监管则是规则的准绳。将三者有机地结合,才能体现现代中医医疗体制改革的主力作用。

期待公平发展环境

笔者认为,社会资本所举办的中医专科医院/中医坐堂医诊所要的不仅是优惠政策,更是一个公平发展的环境。如医保管理部门一定要制定详细透明的细则,包括非公立医院在内的所有医疗机构一律平等。由于各种原因医院经营不下去,或者宣布破产,政府职能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破产评估,并且宣布解散或者收购,对公私两种性质的医院应一视同仁;民营医院是国家医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教学、科研是必不可少的,应实现教学经费、科研经费、技术支持、政策支持等方面的一致,不能因为所有制的不同而有所歧视,民营医院能力的提升对病患、对国家同样有利。

医学生
  • 本文由 发表于 2月 27, 2014 09:30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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